当前位置:首页 >>机关幼教集团>>专题网站>>工作室>>蒋晓美委员三味网上工作室>>社情民意>>文章内容
栏目列表
关于构建托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
发布时间:2021-06-10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录入者:机关幼儿园

  诸多研究表明,0-3岁是婴幼儿大脑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,是语言、智力发展的关键期,是行为、性格、人格发展的奠定期。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对教育的重视,广大家长也越来越认识到0-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性。但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,因为担心孩子托育的问题,不少家庭生育意愿不强烈,整体上生二孩的家庭远低于预期。

  从国家层面看,国务院《“十三五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》仅规定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,0-3岁阶段的托育机构仍被排除在公共服务体系之外。从法律层面看,《学前教育法》虽以在制定中,但也仅限于3-6岁。在我国初步构建的覆盖全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,0-3岁的公共幼托教育是明显短板。所以我们认为,我区在经济发展良好的情况下,应当在这方面花些资金,建立幼托所之类的公共服务体系,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到武进工作,也能满足广大群众生育二孩而又担心无人照顾、不能提供高质量教养的需求,切实增强武进人民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

  具体建议如下:

  1.借鉴上海等一线城市经验,建立幼托机构,采取政府主导、多元参与的模式。将幼托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。

  2.政府鼓励大型企业、社区创办幼托所,财政进行补贴;有效利用幼儿园场地资源和专业教师资源,鼓励幼儿园利用周六休息日,开展以乡镇、社区为单位的0-3岁婴幼儿必要的早教指导。财政进行补贴。如果各方面条件不成熟的话,可先将2-3岁儿童纳入早教指导范围。

  3.确立一个部门为主、相关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,构建幼托一体协同监管机制。制订统一行业规范和准入机制,教师任职资格和年度审核制度,落实长效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管主体。

附件:
    关闭窗口
    打印文档

    主办单位: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幼儿园 苏ICP备05086717号-1
    技术支持: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、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