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心得
发布时间:2018-12-19   点击:   来源:   录入者:王晶

 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。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单元,是最有力的的战斗单元。

革命战争年代,毛主席就提出了“支部建在连上”的建党建军原则,为党支部在基层发挥领导核心作用、战斗堡垒作用、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奠定了基础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,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,每个党员,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、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
近日,中共中央印发的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,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。《条例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等内容,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,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。

一面党员就是一面旗帜。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,只有党员合格,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。

作为一名党员教师:在思想行动上,要坚定政治方向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;在作风纪律上,要坚持原则,严格要求自己,廉洁自律、奉公守法;在日常生活中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严于律己、与人为善,传递正能量;在本职工作中,要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,遵守教育法律法规,热爱学前教育事业,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,注重自身专业发展,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,用自己的实际能力赢得社会、家长、学生对教育的肯定,对教师的肯定,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党员的信仰和追求。

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党员教师,还要树清风正气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做一名“行得正、站得直”的人民教师;燃使命担当,用心悦纳每个独特的生命,用爱滋养每颗纯真的心灵,呵护儿童成长;做“四有”教师,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党员教师。只有在各个方面都做好道德准则的践行者,才能成为我们党的“形象代言人”,成为值得党组织和群众信任的教师。

附件
    关闭窗口
    打印文档